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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支付罪与处罚:另一方在延期前一晚被央行处罚

发布时间:2020-2-19 分类: 行业动态

8月12日消息,近日,有媒体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已经让支付行业等了3个多月的首批27家第三方支付延期牌照将于本月发放,但就在天亮前,另一家第三方支付牌照企业拿了罚单。在这样一个时间点上,频繁发生的罚款似乎表明第三方支付的前景并不明朗。近日,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对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根据处罚公告表,海科融通因违反有关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罚款6万元论非金融机构的支付服务管理和银行卡托收业务的管理。据易邦电力网统计,海科融通早在2011年12月就取得了《全国银行卡收款支付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12月21日,属于首批取得支付许可证的企业。据海科融通官方介绍,2015年,交易总额达到1100亿元,全年单日交易峰值达到20亿元。主要业务包括传统POS和智能MPOs。此前,Yongda集团2015年12月计划收购海科荣通的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11月30日,海可蓉通已有550000余家商户,商户每月的交易流量达到235亿元,并与多省联通、陕西移动、山东电信、迪信等知名企业保持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2015年1-10月,海科融通实现营业收入约1.69亿元,利润总额约1267.13万元。与1亿多元的收入相比,6万元的罚款只是杯水车薪。但这不是海克的第一张票。2014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通报了10家机构因未实行特约商户实名制、外包服务商管理失控、交易监控不到位等原因发生的预授权风险事件。其中,海科融通山东分公司涉及24家商户。中央银行责令海科荣通停止在全国范围内发展新商家,并按规定全面、逐一清理现有的商家和接受终端。2014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对海科融通山东分行进行现场调查,给予行政处罚12万元。事实上,对海科融资的处罚只是央行开出的众多罚单之一。上月末,央行分别对亲儿子支付和银联业务处以1111万元和2653.7万元的罚款,处罚两家企业未实施商户实名制、更改银行卡交易信息等行为,为无证机构提供交易接口,通过非客户备付金账户进行客户备付金的存转,不规范的外包服务管理。据业内人士分析,今年以来,央行下大力气,调控政策和处罚频出,体现了央行对第三方支付行业重组的坚决态度。针对央行收紧监管,资本市场似乎对第三方支付漠不关心。据了解,2015年7月,吉林永达集团有限公司停牌,与海科融资启动资产重组。拟通过发行股份、支付现金等方式向海科融资全体股东购买公司100%股权。2015年12月,永达集团与海科金融107名股东签订资产购买协议,初步谈判估算价值约3亿元,其中发行股份支付交易对价约2.7亿元,支付现金3000余万元。有趣的是,根据永达集团披露的公告,海科融通107名股东中,冯小刚、赵宝刚和演员游勇三人各持有100万股,交易对价为1172万元。公告显示,冯小刚、赵宝刚于2015年5月以每股4元的价格参与了海科融通的增资扩股。根据交易对价,这些资产在短短半年内增长了近两倍。然而,由于当前互联网金融发展面临的监管政策重大不确定性,2016年6月,永达集团突然宣布终止海科金融的资产重组。无独有偶,自去年第一股第三方支付低声开盘以来,拉卡拉也通过重组西藏旅游资产并上市的计划,于今年6月宣布终止发行。业内人士分析,中国证监会打击借壳上市是重组失败的直接原因,但第三方支付监管政策的不确定性也是主要诱因。值得注意的是,在与永达集团分拆后仅一个月,安徽新力金融有限公司(原朝东有限公司)就宣布有意收购海科融通,称双方已达成初步合作意向,中介机构正在积极开展尽职调查、审计和新目标的评估。业内人士分析,如此迅速的新老业主分手,可见海科融通牌照实现的强烈愿望。是许可证太多还是太少?事实上,关于第三方支付的犯罪和处罚的讨论是无穷无尽的。今年年初,在商务部和央行、工行互联网金融代表组织的互联网金融讨论闭门会议上,以支付宝为代表的行业行为和第三方支付的代表与彼此。他们互相指责对方垄断数据,并向央行投诉,希望对方先共享数据。与会者中,第三方支付企业代表表示,支付牌照的数量不是太多,而是太少。这位代表说,为什么要颁发执照?许可证是一种权力寻租。与美国等国家相比,支付市场完全可以市场化、开放竞争,央行可以做好基础监管。这样,就不会产生一个成交价几亿元的车牌,这将成为暴力变现的手段。与上述观点相反,主流支付机构认为,现有的267个支付牌照太多,市场根本不需要那么多牌照。牌照数量过多,导致很多取得支付牌照的机构根本不开展具体业务。从目前央行监管的诸多文件可以看出,央行监管基本上坚持牌照过多的观点。一方面,自2014年7月最后19个支付牌照发放以来,央行已停止发放第三方支付牌照;另一方面,央行近期发布的三大监管文件往往收紧牌照权限。据益邦电网介绍,今年以来,与第三方支付密切相关的监管文件有三个,一是中国人民银行4月份发布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分类评级管理办法》,一是国务院5月份印发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二是7月份正式实施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这三个文件严格限制了第三方支付的权限、资质、金额等方面,为第三方支付戴上了紧箍咒。其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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